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最后的审判(续) #3

3.基督教界的普遍观

3.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:在最后审判之日,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,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;那时,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,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。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,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,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,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。另外一个原因是,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,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。只要对灵魂、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,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。不过,人们若认识到,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,和在世时一样;唯一区别在于,那时他披上灵体,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;属灵人看得见灵体,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,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,只能发生在灵界。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。

天堂与地狱 #598

598.人若没有自由

598.人若没有自由,就无法被改造,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;这些邪恶必须被移除,好叫他可以得救;而它们无法被移除,除非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承认它们,然后不再意愿它们,最终憎恶它们。直到那时它们才被移除。这一切不可能成就,除非人同时面对良善与邪恶,因为他能凭良善看见邪恶,却无法凭邪恶看见良善。人自童年时就通过阅读圣言、聆听讲道学习人所能思想的属灵良善;从他在世上的生活学习道德、文明的良善。这就是人当处于自由的首要原因。

另一个原因是,除了出于其爱之情感所行的外,没有任何事物会成为人的一部分。诚然,其它事物也能进入人,但仅深入思维,不会抵达意愿;凡不进入人之意愿的,都不会变成他的,因为思维来源于记忆,而意愿来源于生命本身。只有出于意愿,或也可说,出于爱的情感之物才能被称为自由,因为凡人所意愿或所爱的,他都会自由行出来;所以,人的自由和爱之情感,或意愿的情感是一体的。正因如此,人拥有自由,以便他能被真理与良善感动,或能爱上它们,它们因此可以说成为他的一部分。

一言以蔽之,任何事物若不在自由中进入人,都不持久,因为它不属于他的爱或意愿;凡不属于人的爱或意愿的,都不属于他的灵。事实上,人之灵的本质存在就是爱或意愿。之所以说它是爱或意愿,是因为凡人所爱的,他都意愿。这就是为何人只能在自由中被改造。关于人的自由这一主题,详情可参看下面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的相关摘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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